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的公告》实施后,室内空气质量相关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相关指标均不在库内,全国范围内都无法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加盖CMA标识,报告加盖CMA标识可以直接认定为违法行为。如果在此期间有任何机构告知可以加盖CMA标识,那都是违规操作,比不盖章的情节还严重。用户也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询问。
但文件中有一条重要信息,就是在6月1日前签订委托协议的订单,可以加盖CMA标识,部分机构在之前就与某些单位已签订的或已中标的,可以继续加盖CMA标识,这个是唯一的允许范围内。6月1日后新签订的合同均不可再加盖CMA标识。
在不盖CMA标识后,很多机构就可以肆无忌惮的乱搞,因为报告不盖CMA章,该报告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也就不受监管,用户在选择机构过程中就更加需要注意,一定要实地查看该机构有无实验室、有无检测能力。可以通过该机构往期资质附表进行查看能力或实验室内查看相关实验设备。
标签:
18200225857